集团荣获国家“高新技术企业”称号

12-29 / 2018

12月29日,为进一步鼓励和支持企业技术创新,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,云南省科技厅召开2018年度云南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情况通报暨授牌颁证会。会上,云南省设计院集团荣获国家“高新技术企业”认证。集团党委委员、副院长邓宏旭出席会议。  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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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国家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》(国科发火〔2016〕32号)和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》(国科发火〔2016〕195号)的规定,经州(市)科技、财政、国税、地税部门审查推荐,在集团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小组的充分准备下,集团经过形式审查、专家评审、公示等程序,顺利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,获得国家“高新技术企业”称号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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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评价企业在新产品、新技术研究和开发等方面的创新能力以及综合实力水平的重要依据。集团作为云南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行业龙头企业,是云南省国资委直接监管的智力密集型科技服务企业。此次认定是对集团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,形成核心自主知识产权,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能力的肯定和认可,也激励并推动了以科技创新点燃集团升级发展的新引擎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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集团将以此为契机,进一步营造科研氛围,加大技术研发的投入,推进科研课题研究,凝聚专业技术人才,并将集团的技术优势、品牌优势转化为市场优势、效益优势,增强集团核心竞争力、推进集团提质创新发展。